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公开 > 正文
时间:2018-09-18 17:12 大 中 小
一、 忻州市教育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机关内设22个职能科室和1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推荐市管高中领导干部;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负责报批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指导、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有关教育社团组织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忻州市教育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教育局机关
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
忻州市第五中学校
忻州市第六中学校
忻州第十中学
忻州市长征小学
忻州市七一路学校
忻州市实验小学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忻州市第十二中学
忻州市第十一中学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校
忻州市第四中学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校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二、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3.34亿元,支出3.29元,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1亿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3亿元)。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说明及数据表,由各单位自行公开。
三、市教育局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2846.4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2528.15万元增加了318.2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及扶贫等各项支出。2017支出2866.93万元比2016年支出2525.9万元增加了341.03万元,也是由于增加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及扶贫等各项支出。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5.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39万元)比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20.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17.57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808.16万元,本年支出2825.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27万元,比上年的2.81万元增长0.46万元,增长16.37%。主要是因为市政府下拨我单位公务用车一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其中: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局机关2016年底公务用车车辆全部上交,2017年度市政府分配车辆相关手续等产生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用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维修、路桥、保险、更新审验等支出。比上年的1.9万元增长了0.9万元,增长了47.37%。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比上年的0.9万元增长了0.29万元,增长了32.22%。主要用于为保证各项考试的顺利进行而发生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支出。 为接待省厅高考、中考等考试巡视人员2批次,共计49人次。
(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说明
2017年度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6万元,主要是机关日常公用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局机关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38.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空调等办公用品及高考用金属探测仪及播放器。
四、绩效评价
2017年度,市直各学校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小学下午放学后增加一小时在校免费托管时间,支出总计1698万元,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减轻了家长负担。
五、名词解释
(一)市教育局局机关“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资金为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高中学校学生助学金及免学杂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