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6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2021年收入决算表……………………………………………7
三、2021年年支出决算表…………………………………………8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10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11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2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2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
十、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13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购物币;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7)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8)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12)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3)市直各学校执行党的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校,配合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辍学。巩固“两基”工作成果,提升整体教育水平。
(14)具体组织开展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对各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化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机关预算构成看,纳入忻州市教育局本级预算的科室及单位有: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纳入忻州市教育局机关决算的单位及科室包括:
忻州市教育局机关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忻州市教育发展中心
忻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忻州市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忻州市幼儿园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收入决算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支出决算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忻州市教育局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895.37万元,支出总计6146.74万元。收入总计比上年5546.23万元增加了349.14万元,总支出比上年的5981.55万元增加了165.19万元,主要因为本年度新增加1家下属单位: 忻州市幼儿园,所以加大了本年的收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89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3.37万元,占比81.81%;其他收入1072万元,占比18.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计614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44万元,占比18.61%;项目支出5003.3万元,占比8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23.37万元,支出总计5074.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上年5186.23万元减少了362.86万元,总支出比上年的5617.55万元减少了542.81万元,主要因为上年度增加两所新建学校:长征小学西校区、和平小学,不是财政预算单位,所有经费从局机关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7.37万元,下降14.44%。主要因为上年度增加两所新建学校:长征小学西校区、和平小学,不是财政预算单位,所有经费从局机关列支。其中,人员经费1185.02万元,占比24.77%,日常公用经费 3599.61万元,占比75.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577.36万元,占比95.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2万元,占比1.94%;卫生健康支出46.84万元,占比0.98%;农林水支出7.2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58.57万元,占比1.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4万元,占比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055.9万元,支出决算478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1%、其中:教育支出年初预算5034.45万元,支出决算457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730.85万元,下降13.77%,主要因为上年度增加两所新建学校:长征小学西校区、和平小学,不是财政预算单位,所有经费从局机关列支;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支出100.08万元,支出决算9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5%,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的经费,较上年决算减少38.92万元,下降29.55%,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卫生健康年初预算支出47.93万元,支出决算46.84万元,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较上年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住房保障年初预算支出66.24万元,支出决算5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公积金的经费,较上年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本年度新调入在职人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1.8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金,较上年决算增加1.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安全生产奖;农林水年初预算支出7.2万元,支出决算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经费,较上年决算减少35.26万元,下降83.05%,主要原因本年度机关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114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37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160.07万元,主要包括机关的正常运转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1.04万元,完成预算的26%,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32.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4万元,比上年的1.53万元减少0.49万元,下降32.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公务接待。
其中:
1.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 2021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 2021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比上年的1.53万元减少0.49万元,下降32.03%。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为保证各项考试的顺利进行而发生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等支出,本年度接待省厅高考、中考等考试巡视及调研人员4批次,共计59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单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7万元,比上年增加61.04万元,增长61.6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有变化,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只有行政运行的公用经费,本年增加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的标准也提高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总计1768.46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721.49万元,工程类项目4.28万元,服务类项目1042.7万元。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均为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各类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8.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3.96万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0.11万元,比上年增加25.55万元,增长264.5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增加乡村教师能力提升的培训。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本年度绩效目标有15个,分别是局机关的整体绩效、教育督导经费、“双减”工作经费、改造全市高中阶段考试设备机房经费项目、购置金属探测仪费、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场、彩票公益金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特岗及市直招聘教师资金使用绩效、各类考务费使用绩效、市直幼儿园项目绩效、高中助学金和免杂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资助、支持学前发展及学前建设与资助经费、亚行贷款山西现代职教园区项目前期费用及移民安置规划费、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经费、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发展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临聘人员经费。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我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我部门对200万元以上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局机关彩票公益金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在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的完成情况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综合评分为86.56分,评价等次为“良好”。义务教育段学校临聘人员经费在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的完成情况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综合评分为86.48分,评价等次为“良好”。市直标准化考场在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的完成情况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综合评分为91.74分,评价等次为“优秀”。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8.78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90.11万元。通过认真分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2.55分,属于"优秀"等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综合绩效评价情况,我部门绩效评价小组认为2021年度局机关及各学校在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的完成情况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综合评分为92.55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票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2.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整体目标绩效自评表
3.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4.忻州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