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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7 22:07 大 中 小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第37个教师节,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持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振兴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忻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在各学校、各县(市、区)逐级认真推荐、公示和市教育局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等60个单位为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杨爱正等119名同志为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模范教师、张云长等30名同志为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
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350—2028825(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350—2020368(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忻中北巷16号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1、附1: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xlsx
2、附2: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模范教师.xlsx
3、附3:忻州市教育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