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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5 19:03 大 中 小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53号)要求,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初审,弓林生等6人基本符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参评条件,拟向省高评委推荐申报。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10月15日至10月21日)内向市纪委监委驻忻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忻州市人社局专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忻州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0350-2028169
忻州市人社局专管科:0350-3333623
忻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