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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时间:2022-12-19 18:11       大    中    小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1224日至2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研考组考防疫要求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考试防疫及其他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考前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考试期间两点一线,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请考生务必继续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每日按时登录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信息摸排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

3.考生务于20日至22日期间做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22日下午6时前在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信息摸排系统上传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阳性考生要向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备将考生准考证和核酸阳性结果截图报备至邮箱:xzgzb2031291@163.com,此结果将作为忻州市报考点确定其考点安排的重要依据忻州市报考点将为检测结果阳性考生准备隔离考点、考场和试题。如考生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采样或未按要求上传检测结果的,导致不能按时正常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填报虚假信息,其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测量、安全检查和身份核查。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考生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以及用A4纸打印的本人健康码完整截图(可显示考生本人姓名、证件号码及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并将承诺书及健康码截图交给监考员。

3.考生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于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接受专业研判,符合考试条件的按照组考防疫要求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点、隔离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2.考试过程中,非核酸阳性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及附近滞留聚集。

4.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以及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考试组考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研招网、山西招生考试网、忻州市教育局官网及市卫健委防疫管理最新公告信息。

四、其他要求

1.请广大考生端正考试态度,知敬畏,存戒惧。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凡带入者,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不得携带电子手表进入考场,在考场内可以使用针式机械手表。研考期间,国家、省、市招生考试巡查平台会同步远程监控每个考场情况,每个考场均配备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身份验证设备辅助考场管理,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各项规定,诚信应考。

2.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须到考点指定场所等待,本场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3.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8日